档案编号 № 0016
2021年5月8日·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·男子弓弩毒镖射杀盗窃家犬案
事实概述
一名男子为毒杀犬只食用和贩卖,购置弓弩及含琥珀胆碱类毒物的毒镖,于 2021年5月8日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河池市宜州区、金城江区两地作案,射杀并盗走 4 只家犬(经认定价值约 2832 元)。2021年9月16日,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事件经过
2021年5月8日:该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,先后到宜州区、金城江区的乡村,以弓弩发射含琥珀胆碱、氯化琥珀胆碱等毒物的毒镖,射杀并盗走村民饲养的 4 只家犬,意图食用和贩卖。
案发与查处:警方侦办后移送起诉;经鉴定,涉案 4 只家犬价值约 2832 元。
2021年9月16日: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澎湃新闻报道了该判决。
处理结果
- 法院(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):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(2021年9月16日)
证据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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